今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将被纳入到临沂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临沂市政府、 军分区日前下发的意见中指出,城市建设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意见指出,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 区、商贸区和大学园区等必须依法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要同步规划和建设人民防空工程,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政府出资的城镇建设项目、文化体育设施和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规定修建战时可满足防空需求、平时能有效防灾抗毁的地下人防工程,为城市防灾救灾提供避难与人员安置场所,确保人员聚集区群众的生命安全。
意见中明确指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报经人防部门审查批准,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组织易地建设。对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人民防空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
在城市建设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同时,意见中要求要积极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城市防灾救灾、发展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