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秦金龙成为关注焦点的原因大致有两个:一、他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贪污1.61亿元,数额巨大;二、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涉嫌雇凶伤人牵出秦金龙案。
3月2日,已过花甲之年的秦金龙被推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午9时30分,上海市一中院第一法庭里坐满了旁听人员,除了闻讯赶来的记者,还有秦金龙和另外两名被告人丁蓓莉、张勇的亲友。9时45分,审判长宣布开庭,秦金龙第一个被押上法庭,他向旁听席上快速地扫视了一下,就站在了被告席上。
1948年出生的秦金龙看上去有些苍老,在2008年2月29日被刑事拘留前,他是上海中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为人低调。
上海中祥集团系上海本地老牌地产公司,前身为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现上海中祥集团为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在世纪之交改制而成,是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改制后,秦金龙为其主要股东,拥有40%的股份。
有媒体报道,秦金龙的落马主要是受上海本地富豪周小弟的牵连,此前引发周小弟“雇凶伤人”血案的2536亩三林懿德地块,即是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处获得。周小弟在2007年12月被刑事拘留;而秦金龙在2008年2月被刑拘,当年6月被批捕,7月移送审查起诉。
在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指控,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时任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秦金龙伙同时任该公司财务经理的被告人丁蓓莉、前期开发部经理的被告人张勇,在该公司转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未将原公司名下的浦东三林懿德新村2536余亩地块、龙柏六村三、四街坊69余亩地块、陈行乡恒星村833余亩地块列入转制资产,并非法占有上述地块的转让收益。其中,秦金龙侵吞国有资产1.61亿余元,丁蓓莉、张勇分别参与侵吞国有资产1.06亿余元、8715万余元。
法庭上,秦金龙辩称“没有贪污”。按照他的供述,龙柏新村69亩土地属于动拆迁共建配套项目,本身就不属于改制评估资产;而恒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改制前已被政府收回,并由农民复耕,也不属于评估资产;至于三林懿德地块,上海县房地产公司当时持有的土地临时使用权证是真实的,改制时该地块的资产评估价格也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审核,不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形。
中祥公司原财务总监、从犯丁蓓莉则表示对贪污罪的指控“不理解”,并声称自己在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都是“老板”秦金龙授意和指派的。仅有张勇对检察院的指控“没有异议”,但称自己和复星集团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也是“领导要求的”。
因秦金龙身体不适,原本连续两天的庭审今天被临时取消,法院将择日再审。(编辑:飞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