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检查和年度审验的通知》(临住字[2009]17号)要求,沂南县管理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所有缴存单位的年检和年审工作。
在工作中,管理部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时下发通知,就年审、年检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缴存单位进行了详细讲解。其次认真核实,做到单位资料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会计账务系统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时进行信息修正和补录。三是针对缴存单位少缴、漏缴、欠缴的,及时予以清理,对欠缴数额较大、一次缴清有困难的单位,责令单位制定具体的补缴计划,限期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