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将在今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开摇号。
据悉,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选房顺序在公证人员、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通过电脑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将通过自动摇号和手工摇号方法进行确定。具体采用何种摇号方法由项目房源的数量确定。当项目房源的数量较大时,采用自动摇号的方式;当项目房源的数量较小时,采用手工摇号的方式,并在申请前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根据日程安排通知具有选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处选房,经确认后,领取《临沂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房号一经确定,不能更改;逾期不参加选房者,视为放弃。
选房结束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房款,未能按时交纳的,按放弃处理。两次选中而放弃购买者,除特殊情况外,当年度不得再参加选房。未选中房屋的申请人,待下一个项目发售时,可再参加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