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热线,有一宗兰山区国有土地,主要用于工业,近来因为企业融资需要,打算将该宗地抵押给银行,应当怎么办理手续?
为此,记者联系了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国土窗口,工作人员回复: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向银行抵押,需要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国土窗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抵押人为该企业,抵押权人为银行。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程序:提出申请(行政服务大厅国土窗口领取抵押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价值确认证明的样本);由分局进行地籍调查;提交申报材料;再到窗口审核、审批;登记发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需要复印件的要加盖公章):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抵押物清单;抵押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
抵押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窗口领取样本);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样本)以及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抵押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窗口领取样本);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样本);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或者相关权利人提交身份证明及同意抵押证明;工商局提供的关于企业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查询;宗地图复印件2份;地籍调查表(窗口出具的地籍调查通知单,到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