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出具体意见,力争今年新建农村住房15万户,改造危房2万余户。
意见要求,此次农村建设要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进行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配套建设包括: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强弱电等地下管网,建设养老、托幼、中小学、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网点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房集中建设项目,要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有集中建设改造的农房强制使用新型墙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秸秆型煤、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
在楼房质量上,意见提出要建设“百年住宅”。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必须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方位、全过程的向村民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