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市医改办获悉,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0年我市医改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部署。据悉,今年的医改重点工作包括五大部分19项主要任务、55项具体任务。
《通知》规定,今年的医改工作重点分为五大部分。首先,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陈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85万人;将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等其他各类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由市政府、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进一步加大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力度,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
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上半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从7月1日起,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市、县两级政府不低于33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大力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规模,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其次,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郯城县、费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所属的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于2011年1月1日前启动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开工建设国家和省规划支持的1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改扩建4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争取完成郯城、苍山、平邑3县人民医院建设任务;根据省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完成927处村卫生室改造建设任务;完成中央支持的10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8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36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积极开展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岗培训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8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创建一批重点中医专科,提高中医药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筛选推广20项适宜卫生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地低成本服务。
第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计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5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水平。
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补种287350人;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8万人;对119858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为2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2009年2.5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做好2010年1.9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第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学习潍坊市、东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补偿资金到位,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全省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