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血站原站长犯4罪被判18年 3招疯狂敛财

2010年08月31日 09:58

 


 

 借着手中的权力,在购置医用物品方面收取回扣、在基建方面坐收好处费、在单位里还设有自己的“小金库”……这些都是山东省临沂市中心血站原站长袁俊民的敛财手法。近日,临沂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 

  “这是一起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的典型案件。”8月26日,临沂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一位检察官说,“袁俊民作为单位里的‘一把手’,长期我行我素,大搞‘一言堂’,而单位内外又很难对他进行有效监督,他的权力不受约束,就使得犯罪成了必然。” 

  购置医用物品收取回扣 

  袁俊民,1958年1月出生于山东省沂水县农村,2003年1月至被捕前任临沂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站长兼党委书记(正处级)。2005年底至2009年2月,他在单位购置医用物品、耗材以及建筑工程管理等方面受贿高达119.4万元。 

  临沂中心血站一直从某医用制品公司购进医疗器具。2007年春节前,该公司业务员郭某来到袁俊民办公室,递给他一个纸包说:“袁站长,这是您去年9月至12月的回扣共2.7万元,请收下。”袁俊民未加推辞便收下了。半年后,山东省组织召开各血站站长及厂家代表工作会议,休会期间,郭某又送给了袁俊民4万元。 

  在这之后,袁俊民又多次收下郭某送的回扣10余万元。至2009年2月,他从郭某手中总共收下了38万元。 

  2004年,中心血站开展病毒灭活业务。2006年中秋节前,山东某医用器具公司业务员许某送给袁俊民2万元。从此,血站就与该公司有了“业务往来”。直至案发,袁俊民共从这家公司收取了23万元回扣。 

  2005年5月,中心血站从东北一家医用器具公司购买生化分析仪。在袁俊民看来,这一业务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分8次收受了这家公司送的回扣9.35万元。2005年底,该公司经理送给袁俊民1万元回扣,袁俊民当即抱怨有点少,这位经理只好又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5000元给了他。 

  大楼还没投入使用就有了30万收入 

  2005年,中心血站准备建造32层综合业务楼,这又为袁俊民提供了一次发财的机会。 

  实力雄厚的临沂某建设集团一公司中标,承建综合业务楼。工程还没开工,该公司经理李某就送给袁俊民3万元;综合业务楼主体成形时,李某又送给他5万元;2008年春节前,综合业务楼即将竣工,李某的感谢费数额再次攀升,一次性送给他10万元。在接受调查时,李某对办案检察官说:“送钱的目的就是想和袁俊民搞好关系。” 

  除了大楼建设之外,不论“级别”大小的工程,都成了袁俊民的“敛财工具”。 

  2005年八九月间,一家移楼公司承接了中心血站一座办公楼的平移工程。2006年春节前,为了与袁俊民搞好关系,希望能及时拿到工程款,该公司负责人送给袁俊民好处费2万元。 

  到了2006年上半年,中心血站新综合业务楼地面以及楼体局部需要恢复,工程由外地一家建筑公司承揽。为了能在施工中得到关照并及时领到工程款,这家公司负责人孙某送给袁俊民5万元“好处费”,工程完工后又送上了4.8万元。同在这一年,综合业务楼楼基工程让另一家公司承揽,其负责人于某一次性给了袁5万元“好处费”。 

  就这样,大楼还没正式投入使用,袁俊民就有了30多万元的“收入”。 

  图花钱方便设立“小金库” 

  袁俊民为了平时花钱方便,在单位里私设了一个“小金库”。据判决书认定,“小金库”的总资金前后共有276.14万余元,其来源除了极少一部分是一些单位送的回扣外,绝大部分是计划外送血收取的血费。 

  据知情人介绍,“小金库”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处理血站走访费用以及一些不便在账面上出现的开支,每个月都有几千至几万元不等。据统计,袁俊民任血站站长的几年间,上述开支总计有160余万元,如此计算,“小金库”仍还有116.14万元,这笔巨额剩余资金,他是怎么花的呢? 

  一次,袁俊民从“小金库”里拿出24万元给了时任中心血站财务科长的周某(另案处理)。2008年6月,他想买套房子,从“小金库”里拿走了23万元;11月初,他准备换房子,又从这里面拿走了30万元。仅两次,他就从中侵吞了53万元。 

  2005年11月,袁俊民擅自安排人员从血站基建资金账户上划走100万元给李某经营使用。次年6月,李某还款时另付了6万元利息。这6万元被袁俊民装进了腰包。 

  经袁俊民同意,中心血站以采血包干费名义,私自将442.4万元国有资产私分给全站职工。 

  2010年初,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袁俊民有期徒刑二十年。袁俊民不服,提出上诉。临沂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在维持一审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于近日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八年。
(作者:晓倩 青山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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