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财税主管部门首次开口明确表示,将针对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传闻已久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即将作为房地产“二轮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落地。本报从相关部门独家获得的消息表示,在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后,首批房产税改革试点地区有望近期确定,重庆、上海等试点方案基本成熟的地区或将率先启动,北京等城市也有望在明年推出试点。
中国现行房产税开征始于1986年,它属于财产税范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不过,在此轮房地产调控中,针对个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改革提上日程,这项改革被视为引导住房需求向居住宝能回归的有效手段,和抑制投机炒作的利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9月30日在答记者问中首次表示,“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并提出房产税改革的基本路径: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这是内地财税主管部门首次对个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作出明确表态,房产税改革列入工作议程。
沪渝准备成熟 试点可能最大
一位财税主管部门官员向香港文汇报记者表示,当前主管部门和一些城市已经为房产税改革做好准备,一些城市经过多年“空转”也已做好了试点征税的技术准备,一些城市已上报方案并多次完善等待最终批覆。因此,第一批试点城市有望在近期推出。
有消息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料在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先行,当前重庆、上海的方案作为成熟,成为首批试点可能性最大,而北京等城市则有望在明年加入试点。
预期房地产市场冲击不大
房产税改革一直被市场认为是影响房价的“重磅炸弹”。对此财税主管部门官员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将“渐进的推出”,政府有能力掌控改革的步骤和力度,并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较大冲击。
这位官员表示,推出房产税改革试点,实际是将以前短期的调控转向长期调控,房产税改革的意义更在于健全中国的税制结构,给地方税提供长久的支柱财源,从而推动地方政府的职能调整,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而解决房地产市场及中国经济内在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对保有环节征税,可以令房地产市场运行更加沉稳,减少市场炒作的推动力,也减少了房价暴涨暴跌的动力。
这位官员还表示,所谓“渐进的推出”,在全国房产税改革大框架下,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可能是对存量物业暂不征收,只对增量物业征收,而高端物业率先征收。并且征税方案还将设置免征空间,使低收入阶层不受影响。各试点地区将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标准,方案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