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0]294号和建金[2010]169号文件通知,山东省德州市上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33%调整为3.50%;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 3.87%调整为4.05%;上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71%调整为1.91%。
自2010年10月20日(含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2010年10月20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1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