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山东济宁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44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新建住房1.3万间、25万平方米。据了解,济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于2007年,4年来,市政府把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连续四年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3107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社会救助体系,极大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
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市政府连年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建设、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乡两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定“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责任书。凡是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对象、需恢复重建的灾民户、贫困优抚对象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均可申请。审批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审批。为了实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在全市开展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困难群众的住房现状、需要改造的户数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在建设标准上,参照济宁农村一般建房标准,资助每户贫困家庭新建50平方米左右的砖混结构住房。
为确保危房改造质量,济宁制定了《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建房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标准、统一施工,对建房备料、施工建设等阶段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坚持每月调度一次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程进度缓慢的县市区下发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市县民政、财政、建设、残联等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实施现场督导检查;乡镇普遍实行了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
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全市普遍建立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预算制度,市、县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当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黄皮书,市、县两级对每户危房改造家庭资助建房资金1.2万元,其中,对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按6:4比例分担,市财政每户承担7200元,县财政每户承担4800元。其他县市区按4:6比例分担。此外,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也列支部分专项资金,重点对自身没有筹资能力的特困家庭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