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临沂城管、住建委、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启动市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程,以切实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遗撒污染环境等现象。
据了解,市城市管理部门将统一管理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并实行处置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也应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单位处置。承运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为。
同时,市城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成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联合查处队伍,实行联合执法,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对所有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车辆进行查验。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无牌无证、超载超限、抛撒滴漏、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进入市区的沙、石等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污染城市环境。此外,非法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行为的,城管、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也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