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家住兰山区的孙女士拨打热线电话询问:
我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该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
为此,记者咨询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安居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未婚居民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方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申请人必须为临沂市区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复退军人)的居民,市区是指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及北城新区(青年路以南)建城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优先考虑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