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沂市交通局了解到,临沂市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配发、审验工作进展顺利,全市2958辆教练车将在今年9月1日前领到“营运证”,纳入营运车辆范畴进行管理。
2月22日,临沂市运管处下发《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通知》,部署全市驾校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工作。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纳入营运车辆范畴进行管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应当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和携带《道路运输证》,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通知》要求,临沂市驾校教练车应在2011年9月31日前完成道路运输证的配发工作,10月1日起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列入交通稽查内容,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未按规定维护检测教练车、教练车未参加年度审验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自《通知》下发后,临沂市各级运管机构积极行动,制定详细措施开展教练车营运证配发工作,结合教练车二级维护认真组织实车查验,确保教练车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手续。交通部门表示,要确保今年9月1日前完成全市2958辆教练车的营运证配发工作,其中大型客车教练车24辆,牵引车教练车47辆,公交车教练车2辆,中型客车教练车7辆,大型货车教练车455辆,小型汽车教练车242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