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房管局背景的“红顶”房地产商,借助一家没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黑户”,先以建经适用房为名套取优惠政策,然后变商品房出售牟取利益。
河南省南阳市风帆·金色世家小区事件,以南阳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仓等4名官员被判刑落幕。仔细研读4人的判决书,官商勾结的过程完整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如何斩断伸向经济适用房的黑手成为监督部门必然面对的问题。 经适房变脸商品房 风帆·金色世家小区位于南阳市车站南路,占地96.75亩,建筑面积97000平方米。规划建设14栋住宅,一期开发建设5栋,于2005年10月交付使用;二期开发建设7栋,于2007年7月交付使用;三期为两栋小高层。 《南阳日报》2007年11月的报道说,三期工程完成后,风帆小区共为社会提供经济适用房1700多套。 风帆·金色世家小区,原名车南小区。在河南省原计委《关于下达经济适用房计划的通知》【2000豫计投614号】文件中,车南小区被列入南阳市经济适用房计划。 然而,2004年7月6日,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南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车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土地属于出让性质,核定预售价格偏高,部分户型设计面积偏大,有违宛政【1999】87号和宛政【2002】5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取消该项目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此后,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为风帆·金色世家小区颁发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006年4月22日,风帆·金色世家二期开始公开排号。当地媒体的报道说,在进场前,前来排号的市民已在售楼部门口排起长队,活动开始后,售楼部内人头攒动,火爆异常。 然而,在交齐购房款、办证税金和大修基金等费用后,风帆·金色世家小区的420户业主,在三年多的时间里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业主们开始上访并发现了让他们震惊的事实:风帆·金色世家小区本来是河南省原计委批准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最终却按商品房出售,土地使用权仅为50年。 省钱还要赚钱 风帆·金色世家小区由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建公司”)开发建设。 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办公室是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资料显示,统建办成立于1978年,目前主要负责南阳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 南阳市统建公司和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统建办主任雷胜利也是统建公司的经理。 2002年7月,雷的前任安怀申升任南阳市房管局党委委员、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主任。 2009年9月,检察机关查明雷胜利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并查出安怀申在担任统建办主任期间将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篡改为商品房的腐败窝案。 随着安怀申、雷胜利的落马,风帆·金色世家小区由经适房变身商品房的内幕逐渐清晰。 风帆·金色世家小区(即车南小区)地块使用权原为南阳市石化工贸有限公司所有,获取方式为“划拨”,转让土地面积为50693.3平方米(76.04亩),规定用途一项为空白。 1998年4月14日,南阳市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公司”)以3380万元受让了该宗土地,土地用途为“住宅”,转让年限为50年。 1999年下半年,安怀申与银龙公司协商,统建公司与银龙公司合作建设“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安怀申的想法是:由银龙公司提供土地,统建公司提供资质和经济适用房项目计划。 此时,安怀申已经知道这块地是出让地,而经济适用房占用土地应是划拨土地。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2009年7月,记者在南阳采访此事时,安怀申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地块是划拨土地。安怀申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如果你见到(车南小区)业主,一定要劝他们尽早走法律途径。” 安怀申向法庭供述:按规定,车南小区项目建设计划应当按申报程序逐级办理,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汇总后,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和计委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里。由于当时全市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我就向南阳市房管局局长丁玉仓汇报,他让我到计委说说,行的话就往上报。 安怀申找到了南阳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顾宝宾,由顾将车南小区项目建设计划向省里申报。 2000年5月,河南省土地、建设等部门联合下发“豫计投资(2000)614号”文件,根据计划列表,南阳地区共有9个经适房项目获批,“车南小区”名列第二,年内施工面积为1万平方米,投资计划1000万元。 安怀申原来报的建筑面积是10万平方米、投资计划5000万元,与批准的相去甚远。 安怀申让顾宝宾把建筑面积由1万平方米改成10万平方米,投资额由1000万元改成5000万元。 顾宝宾听后说,这不算个啥事,改一下就行了。随后,他在“宛计投资(2000)301号文”所附的“200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指导计划表”上做了改动,改动后一起交给安怀申。 二审法院认定,顾宝宾为此收受安怀申现金、购物券共1万元及南阳市西药厂南白庄居民点宅基地地皮一处。 拿到顾宝宾篡改的建设投资计划后,安怀申开始和银龙公司商量合作开发事宜,由统建公司跑手续,银龙公司承担手续费用。 2001年7月,统建公司和银龙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协议后,安怀申拿着相关手续到规划局办理了规划用地许可证。 2003年年底,经核算,“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较高,为了赚取更高利润,安怀申想出了一个“高招”:改成商品房出售。 随后,安怀申向房管局局长丁玉仓建议,取消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理由是销售价格太高,户型面积太大。 丁玉仓同意了安怀申的建议。随后,安怀申让下属起草一份取消车南小区项目的报告,由经济适用房中心拟文,安怀申签字后找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海林签批意见。 2004年7月6日,南阳市房产管理局、南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车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这份《通知》,车南小区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优惠政策,项目单位必须按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补办相关手续。 但是,车南小区项目没有补办相关手续,更也没有按照规定追缴相关费用。 安怀申供述,按规定,应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和计委联合下文取消,同时还要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但是,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防空办等8部门均未收到这一《通知》。 2009年7月31日,也就是南阳市房管局下发《通知》5年后,南阳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石冰川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才第一次看到这份《通知》。 一审法院认定,“车南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取消后,应由市房管局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提出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安怀申对该《通知》是否发送到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按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补办相关手续的要求没有进行监督和落实,“车南小区”项目没有补办相关手续,造成国家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损失共计6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