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培训会议结束后,日照市拆迁办根据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日照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形势,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条例》颁布施行后,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这标志着“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历史,代之而行的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其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日照市拆迁办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和日照市的实际情况,强化统筹协调,改进工作思路,制定业务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工作中避免出现《条例》实施前后项目补偿标准不同和不均的情况,切实解决原有拆迁体制的遗留问题。对于部分在《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展拆迁项目的扫尾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行政行为,尽可能消除新老体制交替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