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商品楼将实行“一房一价”

2011年06月10日 15:06
来源:黄海晨刊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日照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结合日照实际,制定了日照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日照市将实施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组织发动阶段、贯彻实施阶段、检查总结阶段和巩固成果阶段。自6月15日起,商品房销售就应实行一套一标价。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已备案的房地产经营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一致、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各商品房经营者将拟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方案报物价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对外标价,并标示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6月9日,山东省日照市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会议召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郑洲在接受与会的房地产企业代表咨询时表示,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市物价局专门设计了统一的制式,商品房经营企业可以参照这个制式,自己设计,尺寸和形式都不作要求,但内容必须完备。设计完成后,报物价部门核批,并将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销售情况的同时,报物价部门备案审核。

    据悉,日照市将成立由物价、住建委、房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商品房明码标价监管领导小组,密切协作,尽快使新规落实到位。从6月底开始,将对商品房明码标价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按规定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违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按照一套5000元的价格处罚。对屡查屡犯、屡劝不改、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

    当天,日照市部分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他企业通过信函方式送达,各区县也将同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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