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校长实名推荐制本身就是一种尝试
2012年将是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行的第三年,而在之前两年,绝大多数被推荐的学生是学校学习成绩非常突出的尖子生,这不免让很多人质疑“实名推荐制”偏离了改革的初衷。
尤其今年,在北京大学出台的推荐条件中,“偏才”、“怪才”字眼从方案中隐去,取而代之的推荐标准是“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等。对于临沂一中来说,是否也将和其他学校一样,为了保险起见,选拔一名学校成绩突出的学生?
对此,李世良表示,自己关注更多的是实名制带来的影响。“‘校长实名推荐制’本身就是一种尝试,它已经撞击了一考定终身的体制。虽然把选拔条件限制在学习成绩前5%的学生中,但这不意味着被选拔的只是尖子生。”李世良说。
李世良说:“学习成绩前5%的学生不可能全都考进北大。就临沂一中来说,每年裸分可以达到北大录取线的只有六七名学生,但实名制给了其他学生机会。而2012年北京大学进一步加大了对被推荐学生的优惠力度,规定只要面试合格,被推荐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而2011年的政策是获得北大当地录取线下30分的优惠。”
“今年,北京大学实名推荐标准进一步放开了,从实名推荐制实施第一年到现在,获得推荐资质的学校不断增多,被推荐的学生也在增多,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也有所涉及,这些都肯定了实名推荐制这一尝试。而以后这些条件有望进一步放开,学习成绩前5%的要求放宽到10%也不是没有可能。”李世良说。
被推荐的学生应具备至少以下条件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志向远大明确;三、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五、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六、基础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前5%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以放宽标准。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一、不孝敬父母;二、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三、有不良诚信记录;四、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