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职员开假证明骗购经适房 收入证明相差1500元

2011年10月29日 09:15

    据新华社电 10月15日,名为“XX银川经适房”的网民在微博上连发三条举报信,举报农行宁夏分行员工马少栋不具备资格却成功申请到经济适用房,并在微博链接中附上《银川市2011年申请经适房购买资格(第五批)家庭情况公示名单》,这封网络举报信迅速引起网民以及政府部门关注。

  两份收入证明相差1500元
 
  今年6月,农行宁夏分行银川市兴庆支行向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显示马少栋的月收入为1300元。10月17日,当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前往该行调查时,该行再次出具的收入证明却变成了2800元,前后两份收入自相矛盾。
 
  根据《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才具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2010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约1400元,马少栋的实际月收入是2800元,不具备购买经适房的资格。
 
  目前,农行宁夏分行已对被举报人马少栋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收入证明经办人高燕被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银川市兴庆支行的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和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同时,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取消马少栋的经适房购买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假证明被私自加盖公章
 
  10月24日,记者来到银川市兴庆支行,针对收入证明是不是如网民爆料的“只要不过分,找找关系想怎么开就怎么开”的问题,银川市兴庆支行行长李萍说:“正常情况下单位向外出具任何证明都需要行长的签字才能盖公章。职工工资收入证明,还要经过主管薪资的部门审核后才能出具。”
 
  据农行宁夏分行介绍,马少栋收入证明的经办人是高燕,她在不熟悉内部管理流程和工资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请示上级主管按马少栋的要求为其出具了这份假证明,并私自加盖了单位公章。
 
  公文盖公章就顺利冲关
 
  据调查,随后,这份假证明连同马少栋的户籍等相关材料一路闯关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局、住房保障局,这些部门的审查、复查都没有被查出问题。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伟军说,目前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也最难审查的就是经济收入,由于收入途径多样、用工方式复杂等原因,很多人的具体收入信息无法准确掌握。
 
  据一位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说:“收入状况很难掌握,虚开收入证明的情况往往在被举报之后才能发现。”她透露,还有申请人在外地居住却拿着本地户口申请保障房等情况,“这种人、户两地的情况让审查更难”。
 
  据了解,目前银川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实际是一种“诚信申报”,各受理环节首先认为申报者是诚信的,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加盖了正规单位的公章之后就被认定为情况属实。这使得一纸公文加盖公章就顺利冲关,成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通行证”。
 
  ■声音
 
  过低的“造假”成本让多数蓄意欺诈者即便被发现也不会损失太大。在相关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保障房申请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罚标准。目前这种骗租、骗购只是诚信问题,没有触犯到法律,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力直接处罚。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伟军
 
  尽快建立健全覆盖个人征信体系也十分必要。实现数据联网之后,个人的贷款、购房、购车等经济、社会生活都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并产生影响。
 
  ——业内人士
 
  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视为诈骗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明确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权力与职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律师刘亚平
 
  应尽快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方便搜索核对申请人真实详细的资产拥有情况,同时将骗租、骗购等信用信息录入系统,向造假者全方位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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