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望按最高标准20000元征税
按照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各省在起征点的幅度区间内自行确定具体金额,之前我市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均按照山东省规定的最高标准5000元执行,此次税收起征点调整有望也按照浮动范围内的最高标准20000元执行。
“虽然公布了起征点,但只规定了浮动幅度,具体的起征点标准还要等省级部门的确定,预计最快这个月内就能得知我省执行的起征点标准,如果跟之前一样仍按照最高标准执行,那我市个体及小微企业将受益,由于这次只提高了起征点并没有调整税率,对销售收入远超过起征点的大中型企业而言,纳税额保持不变。”我市国税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4万个体户或将大部分受益
新税法实施后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影响有多大?在金源路上开超市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开的超市每月营业额在1.5万左右,之前每月需要缴纳300多元的营业税,如果按照新规来执行,他很有可能就不用交税了,这么算下来,一年能省好几千块钱。
在沂蒙路上开餐厅的黄先生则说,“餐厅的月营业额远大于新的征税标准,税率没调整,所以以前缴多少现在还缴多少,没什么影响,倒是听到附近卖家居饰品的一个老板说以后应该不用缴税了,看来新的征税标准对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户比较有利。”黄先生说。
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截止到2011年9月底,临沂市个体工商户已达240646户,如果我省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万元,那在这20多万个体工商户中,将有很多商户会因月销售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而不需要再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