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住宅标准放宽7成购房人获优惠

2011年11月26日 10:32

    北京70%以上的购房家庭,都将享受到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昨天,市住建委和市地税局发布通知,放宽北京普通住宅认定中的房价标准。新标准中,按照房屋的区位不同设定了不同的房价标准,其中,认定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m2,最低的六环外地区也达到了17280元/m2。

 
  七成购房人可得优惠
 
  目前北京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11月公布的,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而对第三条,1.2倍的具体执行情况是:三环以内总价高于258万元/套,三环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
 
  此次两部门进行的调整,对第三项认定条件,即“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将全市住房平均价格计算为2010年的成交均价,即每平米1.8万元。按照四环、五环、六环为界的不同区位,以及北城和南城的不同的区域,乘以一定的系数进行调整。其中,认定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m2,最低的六环外地区也达到了17280元/m2。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后,全市70%以上的购房家庭能够享受到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此外,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和区位调整系数,也将根据北京住房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
 
  新政下月10日执行
 
  两部门表示,新标准从下月10日正式执行,预留了一定的政策适应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以申报缴纳契税时点的普通住房标准,界定是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只要是在下月10日(含)后申报缴税的购房人,都可以按照新标准来界定是否为普通住宅。
 
  由于目前北京的楼盘大都为期房,缴纳契税则是在收房时。这意味着已经购房还没有收房的业主们,大都可以按照新政策来执行。
 
  此外,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则是以网签的时点来界定。即在下月10日(含)以后办理二手房网签的,则按照新标准来执行。
 
  ■ 政策图解
 
  【标准】均价1.8万元/m2包括保障房
 
  此次普通住宅新认定标准的价格,是按照去年全市新建住房1.8万元/m2的均价计算出的。两部门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北京测算的是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而不仅仅是商品住房,因此1.8万元/m2是新建住房的价格,包含了保障性住房。
 
  【价格】 新标准价格区分南城北城
 
  此次出台的新标准中,将过去“按环线确定套总价上限”调整为“按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不再按照房屋总价来计算价格标准,而是以每平米的单价来计算。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表示,新标准中,除了以环线划分,在六环内还区分了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的差异,这更加合理。“北京因为历史发展的原因,南城和北城的房价本来就是有区别的,同样是三环,南三环和北三环的房价就有明显的差异。因此确实应该分区域来设定上限。”
 
  【影响】新普通住宅最高减税12万
 
  旧总价标准下,六环路内的住宅购房面积一旦超过90m2,基本都会被打入“非普通住宅”的范畴。新标准下不超单价上限,改善性和部分“一步到位”的刚性购买需求可延伸到多数90-140m2的房屋,税负减少最高12.22万元。
 
  ■ 分析
 
  放宽标准并非救市
 
  两部门称目前刚需购房占多数,新政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此次调整普宅标准,是不是因为当前房价下调,政府要救市了?
 
  两部门昨天表示,考虑到当前北京住房价格较2008年有明显提高,导致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覆盖率明显下降。因此,为进一步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并结合目前住房市场居民刚性自住购房比重占绝大多数的实际,对北京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认为,此次普通住宅调整,其实与救不救市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原来的标准经过这几年房价的上涨,已经不适应实际了。需要进行调整。不存在什么政府救市的问题。”
 
  对于普通住宅标准3年多没有调整,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普宅标准的调整,既是一项税收政策,也是一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前两年的房价一直处于迅速上升的态势,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所以采取了从紧的政策。如果当时放宽普宅标准,可能会变相助推房价。而今年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房价稳中有降态势明显,市场上以自住需求为主,首次购房的比例达到了约90%。因此,为了保护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调整了普宅价格标准。
 
  中原地产报告认为,北京之前调控政策主要落实在抑制非理性购房投资需求上,本次出台的提高普通住宅标准更是落实了调控细节,减少自住需求的税费负担,楼市调控政策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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