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北京公布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提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上周五,北京公布通知,放宽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普通住房标准的放宽,是否会影响到房价控制目标的计算和实现?
昨日,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房价控制目标监测的新建普通住房,与此次放宽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两个概念。普通住房标准的放宽对房价控制目标没有影响。
目标系在14847元/平米上稳中有降
今年3月29日,北京市公布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提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即在14847元/平方米的水平上实现稳中有降。
陈志表示,房价控制目标中的新建普通住房,指的是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因为这部分的新建住房,是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也是政府调控最关注的那部分。把这一块住房划定了范围,对其价格进行监测,看最终是否可以达到稳中有降的目标。”
控制目标仍按既有方式监测和评估
“而最近调整的普通住房认定的是价格标准。主要是之前的认定标准,在近两年房价上涨的状况下,已经不太符合市场的实际。
放宽标准主要是为了惠及民生。让更多的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购房人能享受到税收的优惠,这主要是从税收上体现的。”陈志表示。
此次,北京放宽普通住房的标准,“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成交价的标准。
陈志表示,北京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仍然还会按照既有的方式来监测和评估,“各自在各自的范围内执行和认定,桥归桥,路归路。”而且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北京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4083元,比去年全年均价下降了764元,稳中有降的房价年度控制目标有望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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