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临沂县级医院先看病后交钱(2)

2012年03月13日 09:44

  “住院期间不用交钱,出院了再结算,所以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利于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让医患双方不在钱上纠结,这样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患者的自尊,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朱国锋说,除了特殊情况,现在他们不用催款了,只是在患者临近出院时预先告知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住院家属筹款。每天医院仍坚持“一日清单”制度,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

  从2011年12月1日起,兰山区人民医院在全市县区级医院中率先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兰山区参合农民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致病者均可享受此政策。

  医院运转资金有政策扶持

  兰山区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王明帅告诉记者,自2011年12月1日起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以来,在3个多月时间内,兰山区共有620名参合农民、210名城镇职工享受到这一服务。

  “患者先诊疗后付费,这就意味着医院要为患者先垫着钱。”王明帅说,截至今年3月5日,医院共为患者垫付资金383万元。为保证医院资金周转顺畅,兰山区卫生局给予医院100万元,方便资金周转。此外,对于城镇职工,医保部门每个月结算一次,这样及时结算也有利于资金回笼。

  此外,对于需要透析、化疗等长期住院且费用较高的患者,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办法,当住院费用达到1万元时将结算一次,以防医院垫付资金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

  “实施新农合政策后,我们一个月需要60万的周转资金,县里根据我们院的业务量等情况每年拨31万的周转资金,这基本能保证我们正常运转。”郯城县一县级医院院长对记者说,如果实施先诊疗后付费,预计一个月的周转资金在100万元上,如果没有相关部门资金扶持的话,他们医院将很难维持。

  患者住院费用积累到一定数额进行一次结算,既可缓解医院资金周转难问题,又是防止患者逃费的一个有效手段。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部分医院的患者诚信得到考验。据记者了解,郯城县庙山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近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恶意逃费事件;同样,兰山区人民医院、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三个多月来,一起恶意逃费事件也没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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