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努力,我市警方成功侦破郯城县“4·12”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4月12日21时32分,郯城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该县港上镇停庙村李某某等5人被杀死在家中。接到报案后,市、县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张春
义,副局长赵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指挥中心主任接存亮及郯城县委副书记李培玉,郯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行军等市、县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侦破工作。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警方发现郯城县港上镇停庙村39岁的村民王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一系列侦查工作,公安机关于4月13日下午6时成功破获此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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