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构成欺诈时适用于“退一赔一”的标准。搜房网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支付给原告的3万元不属于“退一赔一”的赔偿,而是补偿。
去年曾被央视曝光的搜房网“白金卡”一直没有收手,在很多售楼处中都有长期“驻点”。日前,搜房网终于受到了“实质性”损失:一位购房者在购买了价格为1.5万元的搜房网白金卡后,将搜房网和开发商诉诸法院。最后,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搜房网补偿给该购房者3万元。
购房者孙先生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他去某楼盘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对其给予10万元的优惠,但最后付款时却被告知获此优惠的前提是必须花1.5万元购买一张搜房网白金卡。“作为购房者,我之前都是在跟开发商进行联系,为什么最后等到付房款,才多出那么一个购卡的环节?”
迫于当时情势,孙先生不得不办理了白金卡。但是在购房完毕后,孙先生随即将搜房网和开发商告上法院,理由是其被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此后,三方私下沟通后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搜房网自愿补偿原告3万元。“搜房网补偿我3万元,尽管说的是‘补偿’,但我认为这是退一赔一的‘赔偿’行为。”孙先生表示。
对于此案,搜房网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该3万元不属于‘退一赔一’的赔偿性质,而是属于补偿性质,具体的金额是商议的结果。补偿的原因是由于三方在沟通上产生了误解,使得孙先生在购房过程中体验不好,因此搜房网进行补偿。”
据《证券日报》了解,类似孙先生这种情况的还有不少,很多也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向搜房网索回当初办白金卡时所缴纳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