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园新村属历史遗留问题”
不过,一直在争取南园新村改造权的恒豪实业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有关政策,南园新村的改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颁布实施之后,鉴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业主已达72%,符合当时的申报条件(同意改造的权利人及面积占比超过三分之二),且没有任何其他开发商进入,恒豪实业曾在2010年向福田区城改办正式提出南园新村改造列入第一批计划的申请。该办正式的回复意见是,鉴于市委、市政府要求对该片区城市功能规划进行重点研究,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已作出安排,故待该片区规划研究成果确定后再行申报。
在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公布之后,福田区政府颁布的《深圳市福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办法》规定:“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出台之前,申报资料已报至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且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旧住宅区项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予以处理,由计划申报主体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供资料,确认项目实施主体”。
万科和恒豪实业日前在其一份给福田区政府和福田区城改办的报告中表示,“恒豪公司作为计划申报主体,曾经递交过南园新村这一旧住宅区项目的申报资料,并得到批复,也符合《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完全符合上述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条件和要求,应当享受这一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