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住房公积金新政对成交量影响有限

2012年06月07日 16:30
来源:羊城晚报

    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当前有能力购房的人群因“限购”不能买房,而刚性需求却面临较大的购房困难,因此公积金“新政”出台是必要的,也正是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表现。

  尽管是为了提振“刚需”,但仍有不少人担忧公积金“新政”是在“曲线救市”,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变相松绑,这可能抬高房价,冲击当前来之不易的房地产调控成果。

  对此,山东省青州市国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根伟等开发商认为,公积金“新政”实施后,虽然将会满足一定的首套房购房需求,但对楼市的整体成交量影响有限,因此不会大幅推高房价。

  “依照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调整权限在地方政府,调整主要依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公积金缴纳额度和房价变化而定。”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胡斌说,当前房价上涨已得到初步控制,但是还仍未达到调控预期目标。“限购” 等主流调控政策仍将持续,一些地方的公积金政策“微调”不会影响大局。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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