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烧烤一律不得店外经营
为解决市区内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25日,市政府下发《临沂市区露天烧烤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各区将成立由综治、城管、公安、工商、民族宗教、宣传、环保等部门组成的露天烧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31日之前,完成引导经营户进店、进院、进市规范经营等整治工作。
此次露天烧烤整治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采取“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堵疏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对市区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营造良好环境。整治范围为工业大道以东、沂河以西、祊河以南、清河南路以北的城区及北城新区。其他各区、开发区自行确定整治区域。
根据方案中的整治标准要求,主要道路、重要区域的沿街店铺不得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禁止设置沿街露天烧烤摊点。次要路段、区域应有序规范经营,沿街烧烤经营门店必须具备室内经营条件,一律不得店外经营。
本着“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在合适的沿街空闲、废弃院落,设置“烧烤大院”或“烧烤城”,组织引导不具备店内经营条件的露天烧烤摊点进院经营,营业场所符合要求的业户推广使用无烟烤炉,打造特色烧烤经营模式。“烧烤大院”或“烧烤城”的建设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社区居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可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合适地段设置“烧烤(小吃)夜市”或“烧烤(小吃)一条街”。组织引导露天烧烤摊点进市、进院、进街经营,并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保洁、定责任、定考核的“六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