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千万人口的临沂,是山东省人口和面积最大的市,也是相对欠发达地区。而在“十一五”时期,临沂的社会保障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步一个里程碑,在逐步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养老不犯愁”的民生路径上,临沂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群众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已是临沂市委、市政府达成的共识。
养老保险提前一年半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祖祖辈辈都是养儿防老,到俺这儿改了样,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已是年逾古稀的聂怀文老人,是费县薛庄镇青山峪村一名普通的农民,种了一辈子庄稼。去年,全市所有县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73岁的聂怀文也赶上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头班车。现在,聂怀文和老伴每个月能领到110元的“退休金”,老两口乐得合不拢嘴。
2009年9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平邑县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
2010年,沂水县被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费县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省级新农保试点县。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筹资金,按照国家试点模式,自主开展了试点。
2011年7月1日起,临沂市所有县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一年半,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每月能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
2009年以来,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程。临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军提出,“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做细、做实、做好。”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要求,“不管困难多大,宁可压缩其他方面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
如今,农村居民到年龄就能领到养老金已经不是一个梦。每月55元,钱虽然不多,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覆盖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体。有了这个政策,就可以让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城市低收入群体倾斜,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也有了着落。
按照国家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针对城镇居民收入相对较高的实际,县区政府增设了缴费档次,最高设为3000元。截至今年6月底,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549.8万人,参保率达98.9%,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
社会救助让40多万困难群众渡难关
家住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的高景利今年领到了城市低保,他的母亲李焕美在接受采访时说,有了这部分钱,对于她家的生活的确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希望有更多的有困难的市民得到社会的关心和政府的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011年,临沂市民政部门就将城乡低保列入民生项目,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成了对全市40.3万名救助对象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全市低保对象达到38.2万人,其中,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分别为 5.9万人、32.3万人,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60——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1400元,年发放低保金4亿多元。为40.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8782.5万元。
“过去常说好日子就是吃面包、喝牛奶,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可真是都实现了。”在罗庄区罗庄街道老年公寓,年逾八旬的老人密士宽每天都能喝到牛奶、吃上鸡蛋。
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天都能得到一袋牛奶、一个鸡蛋。按照愿进全进的原则,临沂市正在力争将符合条件的“五保”老人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并在每个县区建成1至2处中心敬老院。
“锦上添花”固然好、“雪中送炭”更重要。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市民生建设大会上,临沂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完善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灾民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优惠政策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配套的救助格局,努力让生活困难群众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