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的探索实践过程,是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的过程。
其一,以租购并举为前提的“住有所居”的住房制度目标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说,从总量上看,目前城镇成套住房套数与城镇家庭户数比大概在0.8:1左右,加上住房占有的不均衡,住房总量不足的矛盾还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尽管居者有其屋是数千年来的社会理想,但我们必须逐步树立新的居住理念,即“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住房”。自1998年房改以来近14年的探索,特别是近5年来的尝试,社会各界逐步在“住有所居”上达成共识。
不少专家认为,建立起相对完善成熟的住房保障体系,美国用了近百年时间,新加坡和日本用了50多年,因此中国提出“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正是考虑了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现实国情和地方政府的实际承受能力。
其二,以各级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个人自筹资金为组成部分,初步搭建起了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在财政投入方面,目前已经有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地方债券安排的资金等。
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大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了信贷资金支持。
广州、深圳等市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企业自建、BT建设、企业与农村集体组织合作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等多种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加快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取得了很好效果。
其三,符合中国国情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日益清晰。经过5年的大规模实践,中国逐步理顺了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供应结构和配套政策体系。例如在品种上,先后出现过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廉租房等10余种,无一不是“与时俱进”、顺应市场变化的结果。
在管理分配上,各地不仅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还因地制宜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各具特色的政策制度,让社会信服,使百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