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房客同意 私自给出租屋打隔断
擅改房屋结构 租金应退还
事件回放
今年9月初,某大学三名研究生在东小口镇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介绍下,合租了某小区的一套二居室,且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租金共12000元。
“十一”期间,三个学生均回家探亲。在此期间,房地产经纪公司未经允许,私自在其三人租住的房屋内打了隔断,导致三人租住环境恶化,影响了正常居住。
三位学生对同地区相同面积的房屋进行调查发现,该面积的房屋每月2500元就能租下。三人商议后决定退租。
当三人找到中介公司提出退租后,中介公司表示,退租可以,但不能退还租金。双方发生了争吵。三位学生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解答
昌平司法局高海迪、蔡青: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否则应当退还租金。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和调解后,房地产经纪公司人员同意退还租户的剩余租金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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