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指出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

2012年12月03日 16:2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主题为“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财政政策报告,建议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
 
  而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署名文章,对人们普遍关注的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否明确、房产税能否发挥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等问题作出了阐释。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方向正在日渐明朗。
 
  房产税改革方向正在明朗
 
  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内一线城市房价与成交量持续回暖,这让业内对于以房产税为手段的未来房地产调控路径有了新的期待。而今年出现“房叔”“房嫂”多达数十套的存量房的个别典型事件,引起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个人保有环节政策真空的思考。
 
  11月28日,社科院发布主题为“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财政政策报告,建议以保有环节差异化房产税调节市场化住房价格,从而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的持有商品房的成本。
 
  报告建议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经验,针对居民用房开征保有环节的差异化房产税,对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其住房是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对于40平方米及以下部分,则不征收保有环节房产税。这一税制不仅覆盖新上市的商品房,且向现有存量房覆盖。
 
  虽然对于未来征收房产税的细节仍有待商榷,但与社科院报告“遥相呼应”的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文章明确指出,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告诉记者:“此前社会关注的焦点是个人住房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改革内容,谢旭人的这一表态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将与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联系在一起,进行税费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据白景明介绍,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的税费高达数十种。例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虽然大部分税费不直接向购房者征收,但成本最终都将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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