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沭县地税局根据《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和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尤其加强外来建筑类企业、装饰装修行业和农村建筑业税源控管,取得明显的成效。截止12月中旬,该局累计组织建筑、房地产业税收18964.8万元,增收1934.9万元,增长11.4%,占入库税款总量的31.8%。
该局坚持“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委托代征、联合空管”的原则,严格规范三类企业、行业的税收管理。对外来建设类企业,要求其按规定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在工商、地税部门办理工商法人执照注册和税务登记,否则不予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房产预售许可;同时加强对承揽专业发包工程、从事招标代理中介等外来企业的管理。对外来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建筑业务劳务款项时,应到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税务发票并缴清税款,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拨付和结算工程款,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外地发票入账。
对装修装饰行业的税收管理,该局严格按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或支付价款的单位代征相关税费,并签订代征协议书,并及时做好委托代征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农村建筑业税收的管理,针对农村建筑队等纳税人普遍存在的收入或成本核算不真实的情况,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依托乡建、城市行政执法局及时掌握辖区内建筑施工队伍的的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伍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账,加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