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实拍不仗义哥借朋友车造成受伤肇事逃逸

2012年12月27日 16:14
22日晚20点30分,河东交警接到报警,在河东区汶泗路与汤大线交汇丁字路口,一机动车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后,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肇处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在现场发现肇事车撞击后遗留在现场的散落漆片。随即,办案民警连夜展开侦查。
在肇事路口民警发现了监控,于是,立即调取了录像。由于事发时间是夜晚,所以录像不够清晰,但通过路灯能看到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从录像中民警看到,肇事车沿汶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将一正在由南向北步行过马路的行人撞倒,肇事者下车查看被撞行人后,立即上车驾车逃跑。但由于该路口照明不足,从监控录像中无法辨认肇事车型、颜色及车牌号。随即,办案民警调取肇事车可能经过的事发路口附近的治安卡口,对嫌疑车进行排查,在排查了几十辆车后,最终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H79XX“长城牌”皮卡前部有撞击痕迹,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该辆车可能就是肇事车。经查询,该肇事嫌疑车车主为郯城李某。联系到李某后他告诉民警,“我将车借给了莒南县石莲子镇的梁某”,在其配合下,民警立即依法对梁某进行传唤。
在案发后2个小时的晚11点,梁某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据梁某交代,事发当晚,自己驾驶从朋友那借来的车沿汶泗路由东向西行驶到与汤大线交汇丁字路口时,发现一行人从南面走来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便将受害人撞倒,案发后,自己下车看了一下后,心中害怕,再加上当时天黑,便回到车上怀着侥幸心理驾车逃跑。事后,他将肇事车辆藏匿在河东区汤头办事处某小区内。没想到仅仅2个小时后,便被河东交警抓获。
目前,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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