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辟谣新政一天夭折 称"根本就没执行过"

2013年03月06日 11:37
3月1日国务院公布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转让二手房征收20%个税。山东烟台率先执行新政一天后就暂停了该项业务。烟台福山区地税局昨日随后辟谣,称从未执行,更谈不上叫停。
 
昨日,烟台市福山区地税局发言人表示,此项新规是否执行以及何时执行目前尚不明确,需等待上级部门的文件。
 
在此之前,业内盛传烟台福山区地税局在新政宣布后第一个工作日便率先执行,房产证五年内上市交易需缴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五年则不收取。但随后这一政策执行又被迅速叫停,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策尚不完善,需要再细化具体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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