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人士释疑:房贷降息新月供以2月份为准

2013年03月06日 11:38
央行去年两次降息,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7.05%下调至6.55%。按照惯例,绝大多数银行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然而,最近不少“房奴”吐槽,自己1月份的房贷还款竟然比去年没降息的月供还要多。
 
案例
 
调息后月供不减反增
 
“1月份的月供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比去年多出了60元。眼看2月份又要还房贷了,到底2013年的房贷按哪个算?”近日,林先生为此很伤脑筋。
 
2006年12月份,林先生在一家国有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20万元20年期。根据与银行的合同约定,在还款期内如遇央行基准利率调整,将按照“次年1月1日调整”的原则执行新利率。
 
林先生本以为从今年1月开始房贷会减少,但是,1月份房贷却比去年12月还多了60元。“我之前每月还1497元,2013年1月还1557元,增加了60元。”
 
原因
 
跨年还款分段计息
 
为什么利率调低,还款金额反而上升?记者从银行了解到,目前有一部分银行对调息后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贷利率执行日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两个阶段,以新旧两种利率来计算贷款人新一年1月份的月供。
 
比如林先生的还款日为每月15日,那么在2012年12月16日到2012年12月31日这16天里,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计算,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5日这15天,还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利率计算,这样客户就要付31天的利息,而平常月份银行都是按30天计算的。
 
因此,虽然降息了,却出现1月份的还款额反而比去年高的现象。
 
提醒
 
今年月供要以2月份为准
 
对于按“次年1月1日调整”原则执行新利率的客户来说,1月份月供“分段计息”在各家银行比较统一。多数银行都提醒,按等额本息还款的客户,由于是分段计息,1月份的月供并不能代表2013年全年的月供标准,而应以2月份所交月供为准。不同银行在1月份月供调整方式上呈现出来的差异,对于借款人还款总额来说影响并不大。
 
在房贷利率调整上,各家银行的做法存在细节差异,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逾期不还或者少还,将会遭到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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