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2013年03月17日 16:44

2013年,临沂市科技局坚持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推进县域经济转型跨越的重要支撑,确立了全年工作重要目标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加大了贯彻落实力度,力争实现全县科技创新工作的大发展和新跨越。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企业,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属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标准中的111项行业小类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地后按相当于传统产业3倍的投资额度考核奖励。

为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增强科技创新产出能力,临沭县科技局设立产学研用创新专项资金。其中,100万元的产学研用创新专项资金,用于组织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交流活动、上级科技合作项目配套、重大产学研用合作创新项目补助和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等。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在国家、省、市各类计划的推荐上,优先安排各类创新平台申报,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可独立申请承担各类市级以上计划项目。

同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实施,强化项目创新带动。到2016年,全县科技投入增长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对在工业、农业、第三产业、民生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成效显著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奖励补助;对新承担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由县财政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管理方面,临沂市临沭县争先推进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对新获国家级和省级、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3000元。同时,加强县奖奖励,继续执行县科技进步奖、优秀专利奖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奖金额度。到2016年,奖金数量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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