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临沂市区龙城雅苑的史先生反映,入住该小区3年了,他一直想办理房产证,可是物业却要求业主先交物业管理费,不然就不给办理购房发票。史先生认为,物业费是否交纳与办理购房发票并无关系,物业这种做法不合理。
据史先生介绍,他家房子是2009年12月交房的,2010年4月他入住该小区。史先生说,小区刚建成时并没有正规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都不健全,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也一直拖着,2012年6月,现在的物业公司才接手小区物业工作。
“物业一开始就规定,让我们交2012年全年的物业费。”史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觉得物业要求很不合理,就都没有交这笔钱。“物业下半年才接手小区物业,我们为啥要交全年的物业费呢?”史先生质疑。
因为业主和物业一直没能达成一致,物业费的事情就拖着没解决。“今年想办理房产证了,可是却一直开不出购房发票。”史先生表示,物业说需要交齐2012年的物业费,才会给业主开购房发票。
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名姓诸葛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每天给二三十名业主开购房发票。至于交物业费和开购房发票是否挂钩的事情,该工作人员只是说,物业费还是要交的,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