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省环保厅公布了14家违法排放污水的企业名单,涉及临沂市2家。截至目前,罗庄区黄对河小炼油厂是“土小”企业,废油渣和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已被依法取缔;山东源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砂随雨水排入沟渠,现已责令其限期整改,清理尾矿砂。
据介绍,山东源源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铁精粉,2008年省环保厅对该公司环评批复,2012年9月通过省环保厅竣工验收。2013年1月30日,沂水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源源矿业正在生产,尾矿废水经分离后回收利用,无废水外排。厂区北部水沟因探矿期间有少量尾砂经雨水冲刷流入沟内,山沟拦水坝内有部分尾砂;环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将山沟及拦水坝内尾砂清理干净,并在厂区外沟渠建设拦水坝一处,防止雨季山上的泥土及厂区道路泥沙冲入河沟中。
2月18日,市环保局检查组与沂水县环保局一起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该企业已于3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截至4月底,市环保局连续4次到该企业对整改情况实施监督监察。5月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再次对企业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明显违法排污行为。关于源源矿业污染水源问题,经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赵高峪村群众目前饮水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农户自备水井取水;二是依靠村里建设的水窖取水。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分别从赵高峪村村民张万亮、潘居文两家自备水井中取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市环保局正在对相关数据做进一步检测。相关县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有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据了解,环保部于今年2月下旬至3月,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的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华北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山东省环保厅共检查废水排放企业4732家,其中有14家存在问题。这14家中,淄博有3家,潍坊有3家,临沂2家,德州2家,聊城1家,滨州3家。有6家位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单元及补给区(国家出台《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