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让临沂导游本地游收入减两成

2013年10月10日 09:29
新《旅游法》让灰色收入无所遁形
临沂导游本地游收入减两成
 
新《旅游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导游不准带游客进专门旅游购物店、参与自费项目,致使导游的灰色收入受到致命一击。新法实施后,导游收入锐减两成多,灰色收入全无,基本全靠服务费生存。不过,业内人士称,导游行业将面临“大浪淘沙”,今后,导游的收入差距会逐步加大。
 
临沂导游:本地游收入要减两成
 
据临沂国旅的导游张燕介绍,从总体上看,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不参与购物店及自费项目,会对临沂的导游行业产生一些冲击,甚至是更加长远的影响,那就是能者上,庸者下,收入更加阳光化,差距也会逐步拉大。
 
张燕进一步分析说,新《旅游法》实施前,临沂导游的收入多元化,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一般有底薪,带旅游团的补助每天50元,加上底薪大约有2000元至2500元。另外,还有购物店及自费项目的分成,约占总收入20%。但是,这两项分成收入会因各地旅游业发展情况不同,相差悬殊。
 
张燕说,在临沂各大景区旅游,旅游购物店主要是临沂当地的土特产,以糁、全蝎酒、蒙山全蝎、辣肉丝、沂蒙煎饼、山货等为主,旅游团购物的规模也不大,导游的提成只占全年总收入的10%左右。同时,临沂景点的自费项目也不是很多,主要是索道及游览车项目,一些地下溶洞旅游区还有一些漂流项目,导游在这方面的收入也只占全年总收入的10%多一点。
 
购物店及自费项目取消后,这两项约占导游总收入20%的提成也就随之消失。以一个全职导游年收入5万元来计算,新《旅游法》实施后,临沂导游在一年中会减少1万元的灰色收入。
 
北京地接导游:靠灰色收入生存已不可能
 
与临沂国旅有密切业务联系的北京致远旅行社导游费忠勇认为,北京是旅游强市,购物点与自费项目众多,导游的收入主要靠这些灰色收入,约占导游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新《旅游法》的实施对北京导游来说,是致命一击。
 
费忠勇分析说,在北京,房租高、物价高,光靠每月七八千元的服务费,导游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因此,新《旅游法》实施后,北京的导游也将面临重新洗牌,一些非北京户口或在北京无房的外地导游生存就变得异常艰难。“目前,北京有旅游社3000多家,持证导游3万多人,专门旅游购物店多如牛毛,加上景区、餐饮、运输、宾馆、娱乐等行业,旅游从业人员不下五六十万人。新法实施后,购物店大多数要关门走人,外地一万名导游及部分‘黑导游’主要靠运营购物点与自费项目这些‘外块’生存,现在这些人光靠服务费收入都干不下去了。”费忠勇进一步介绍说。
 
他还说,目前,他在北京带团,灰色收入全无,全靠每天带团的服务费生存。他每天带团的服务费是400元至500元,除去一些不带团的日子,每月收入七八千块钱,这在北京属于低收入阶层。不过,随着外地导游及黑导游被淘汰掉,导游的服务费可能要大幅提升,现在他会咬牙挺过这段艰难的时期,毕竟他已干导游十多年,在北京有房产,也有少许积蓄,完全可以挺过去。
 
旅行社负责人:导游收入阳光化,差距将拉大
 
据临沂国旅副总孙波介绍,导游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行业,特别是做一名全陪导游更辛苦,不仅需要长年出发,而且需要打理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买票讲解、安排食宿等事务,是一项不容易干的职业。所以,一般全陪导游都比较年轻,精力和体力都比较好,40岁以后就变得相当吃力。
 
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尤其购物店及自费项目取消后,导游的收入大幅减少,收入也完全阳光化,导游的隐性收入将成为历史,旅游主管部门对导游的监管也将会持续加强。
 
对此,孙波认为,新《旅游法》实施后,对旅游行业是“大浪淘沙”,以往旅行社靠低价拉客、靠灰色收入支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在这种形势下,再加上当前游客的法制和维权意识日益加强,对导游的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导游下一步分级分化、收入差距的拉大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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