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月 需要您的配合支持

2013年12月11日 16:01
经济普查需要您的配合与支持
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
10日,临沂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启动,我市将在12月期间全面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集中宣传阶段,以提高第三次经济普查的社会知晓率和配合度。
据了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于2014年进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本次普查将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据介绍,在本次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根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不同普查阶段,面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还要在活动中,宣传经济普查的内容和方式,宣传依法普查的要求,宣传各县区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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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小知识
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过普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
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时间:
在经过筹备、准备阶段之后,2014年正式开始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2015年则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普查要求: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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