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年第一天,媒体报道了国家发改委一个官员的谈话,这位官员称,2014年将制定包括《房产税法》等3部新法,其实这个消息也不算是爆炸性新闻,甚至没有多大的新闻性,因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已经就税制改革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改革时间表。但是,这个消息,对有些人“房地产税立法会导致房产税扩围流产”的谣言是致命一击。房产税扩围喊了好几年了,重庆上海试点可能也都玩腻了,但是继续扩大试点总是遇到来自很多方面的障碍,有理论上的,也有法律上,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来自开发商方面的,毕竟房产税对房地产投资的遏制作用明显。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称,现行房产税制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需要在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中解决。比如:不论产权人拥有多少房产,不论价值如何,都一律免税,这未考虑纳税人税负能力;一律按房产原值一定比例计税,未考虑房地产价格变动因素。黄新华认为,现行税制在房地产开发、转让环节税负过重,导致商品房价格中含税过高,房价降低空间减少。具体在税种设计上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还应缴纳契税,其必然在房价中反映出来,而开发商销售房地产又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计征依据房地产销售额。
黄教授这段文字,把房产税的必要性说的比较清楚,而这确实也是当前楼市乱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关于现行税制的问题,其实也把房地产税的问题交代清楚了。最近央视再次就万科欠缴土地增值税一事进行调查曝光,也是暴露出了房地产税方面存在的问题。2013年11月份央视报道称,多家公司调查的结果证明开发商欠缴的土地增值税有3.8万亿之多。而当时,以任志强为代表的开发商曾计划对央视进行起诉,任志强称央视是“无知愚蠢”。央视《东方时空》在12月31日再曝光万科四个项目欠税40个亿,万科继续发布公告进行否认。万科公告称,报道中涉及的四个项目均不属于“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
任志强继续力挺万科称,“央视将万科当成欠税的老虎痛打。我不知道万科是否欠税。但我从央视报道中看不出万科是否欠税。央视没证明已具备纳税条件的楼盘未结算增值税。也未证明未交增值税的余额与这些应结算项目的关系。”任总提出的这些很有道理,建议由审计局出面进行调查,央视做的只是媒体调查。央视记者没有权利,对企业财务进行审查,从片子中看,即使是税务部门也存在一定问题,对企业的税收存在该清不清的责任问题。房子卖完好几年了,居民都入住齐了,售楼处早已不知踪影了。开发商竟然还说,不具备清缴条件。而税务局的理由更是可笑,说开发商没有提出清缴,所以税务局才没有清缴。这都是什么逻辑吗?看来不是逻辑问题,而是利益牵涉。
就此事,多家上次被涉及的企业也作出回应称,并无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已反映在利润表中。该计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什么履行纳税义务?就是要把税款打到国库里去,然后,这些款项可能会通过转移支付、项目投资等方式用于民生、建设等发挥作用。但是,这些企业在回应中显然已经清楚的说明了,这些税款已经在企业的账本上列出了,或者是在利润中被扣除了。但是,企业的账本列出来能和税务局的账本记进去一个样吗?谁不知道,几十亿、几百亿、上万亿的税款,多年趴在企业的账户里,会为企业产生多大的效益?而如果进入国家的账户,又能为民生解决多少困难?难怪万科说三年的利润仅294亿元,却为国家贡献了620亿元的巨额税收,难道着税收也都是账面上的?要不哪还有钱买地?
在税的问题上,中国企业没有一个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世界也一样,这是有企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与慈善机构的差别就在于此。只要查,肯定有问题。有的大,有的小。包括街头卖包子、油条的早点摊。这样的情况不奇怪,要正确对待,谁也不要太着急,有问题纠正就行,欠了税的补上就成。非要把自己打扮成道德模范,往往就弄巧成拙。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这次欠税门事件,反映出来其实主要不是开发商的道德、制度问题,也不是企业偷漏税的问题。而主要是税务局的问题。
上次央视“欠税3.8万亿”已经报道就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事件在国税局澄清说,责任在于央视误读造成之后,事件才逐渐平息。但是,在事后也有报道说,国税总局官员后来回应称,房企欠缴3.8万亿元土地增值税部分材料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也就是说,房企拖欠巨额土地增值税绝不会是空穴来风。在这次调查中,央视报道中说“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清缴”,税务部门的责任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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