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各停车场将于春节前完成统一规范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更换工作。春节过后如果不更换的,将不能收费,市民有权拒绝交纳。
据介绍,新的价格公示牌将按照一级、二级、三级,计时还是计次,政府定价还是市场调节价等区别,设计不同样式。此前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已对全市50余家停车场经营单位进行了完善登记备案手续等工作。目前,部分区域的价格公示牌已经制作完成,将于近日陆续安装至各个停车场。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停车场设立后,经营者应持城市停车场主管部门意见,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场收费登记或备案手续,对机动车停放收费进行全面公示,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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