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延吉市法院对延边北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崔鹤松抽逃出资、合同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此案是延吉市近年来最大一起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影响较大的案件,该房地产公司将延吉市北松小区445户房卖了621次,上千人受骗,加上其重复抵押借贷共诈骗2100多万元。
成立公司抽逃资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10日,延边北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顺利通过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崔鹤松找到其朋友王某称北松公司要年检施工资质,延边州建设局要求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才行,崔鹤松请他帮忙给北松公司增加500万元资金。
王某找到其朋友王某某帮忙,由王某某存入北松公司的账户500万元,办理了验资报告和工商营业执照后给了崔鹤松。5月12日,当王某某去银行将500万元取出时发现,因国税局自动扣缴税款70万元,王某某只取到430万元。欠王某某的70万元,崔鹤松用价值50万元的北松小区的一间门市房顶账,并给王某某写了20万元的欠条。
2011年10月20日,崔鹤松因涉嫌抽逃出资罪,被延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资不抵债决定一房多卖
2006年3月份,北松公司成立后,由被告人崔鹤松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开发建设北松花苑小区,并因公司资金缺乏,为开发、承建该工程,2008年开始崔鹤松先后通过代某等人采取用在建北松小区房屋高息抵押借贷。到2010年8月,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力偿还3500余万元借款。
崔鹤松为了偿还公司借贷本息,在明知公司已经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他人隐瞒已出售、顶账、抵押北松小区房屋的真实情况,致实际户数为445户的北松花苑小区重复出售房屋共计621次,骗取购房款1041万多元。
2008年12月到2011年案发时,又与延吉市民刘某等41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北松小区房屋借款,骗取888万多元。
除一房多卖,2011年8月,崔鹤松还向被害人林某抵押其位于延吉市朝阳川镇横道村的别墅房照,借款30万元。后又制作两本假房照,用这栋别墅向被害人刘某、李某各抵押借款40万元,还用这栋别墅的土地使用证向被害人胡某抵押借款50万元。
上千人被骗21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近年来,延边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但同时因行业监管不力,发生多起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行政审批部门监管程序漏洞,在无开发能力的情况下借款成立公司后抽资导致公司亏空,并采取一房多卖、高利借贷方式违规、违法经营资不抵债的案件。本案被告人崔鹤松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贸然投入到房地产行业,采取借款、抽逃出资经营的手段,导致公司资不抵债,且一房多卖,致使1000余人受骗,诈骗金额达到2159万多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本地区的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崔鹤松当庭表示,事实属实,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当天,法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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