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危楼排查,如果市民发现住宅存在安全隐患,可委托所在区的房屋安全鉴定站进行鉴定,紧急情况下,武汉市房管局还将开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通道。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对于直管公房,其经营管理单位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如果出现房屋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区级房屋安全鉴定站对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站将在《房屋安全鉴定书》上注明该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而房屋安全责任人则应当根据《房屋安全鉴定书》的要求,及时对危险房屋采取治理措施。在涉及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治理时,如果该房屋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该负责人还指出,如果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进行维修、改造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向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即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武汉市房管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以快速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