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质量问题、配套不完善、临时用电等诸多问题,是否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记者从房管、法院等部门了解到,由于购房合同对此约定不明确,出现了大量纠纷。
目前业主拒收房的两大理由是房屋质量要整改、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而事实上,目前多数交付房屋只存在小毛小病,主体结构一般不会有问题,也很少严重影响居住的,因此拒收房其实师出无名。而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就交房,法院认为这只是部门规章,还是要以合同约定为准,目前多数购房合同约定中开发商一般不会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约定为交房条件,因此到交房时即便没有竣工验收备案,业主也是吃“哑巴亏”。
房管部门表示,是否符合交房条件,一切以购房合同为准,目前的合同范本确实存在规定不细、不严,容易被开发商钻空子。我市酝酿修订购房合同明细交房约定,将交房约定直接印刷在合同上,不用双方自行约定,以保障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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