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1日起下调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记者了解到,济南公积金贷款利率已同步调整,开始执行最新利率。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央行最新政策,11日起已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调整为3.25%,5年以上利率由4%下调为3.75%;二套房方面,贷款期5年以下(含5年)下调为3.575%,5年以上为4.125%。
依次计算,按照夫妻二人共同贷款50万元、分30年计算,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更改前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0%,每月还款2387.1元,累计还款总额为859347.5元,更改后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75%,每月还款2315.6元,每月还款减少71.5元,累计还款减少25739.4元。
既然执行了新的贷款利率,那之前已按原利率申请贷款的居民该如何还款呢?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新政策发布后,原有的贷款一般是从发布政策的次年起开始执行新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目前购房者已经按照4.50%的利率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且已经开始还贷,那么要从2016年1月1日起才能执行新的利率。
业内人士表示,2015年以来,随着一系列宽松政策作用逐渐显现,济南房地产市场逐渐从低潮走出,开始转入平缓,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将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居民购房欲望,刺激房地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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