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等4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其中同意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根据《批复》,经研究,认为该处收费站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
据了解,我市的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所在路线编号为G206,所在路线名称为烟台-汕头公路,设站时间为2010年8月1日,收费期限为5年。批复后截止收费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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