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作为营销宣传中的一个重要方式,一直以来都是各行业竞争的焦点,为什么央视新闻联播前后插播的广告如此之贵,是因为其强大的人气基础。而在房地产行业,广告更是随处可见,公交站台、广场LED显示屏、路边牌等到处都充斥着广告页面。
而在以往的广告法当中,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广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限制规定,而在实行的新广告法当中,却明显规定了某些词句不能出现在广告中!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等。
新修订的《广告法》于9月1日起正式落地施行,对此前宽泛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笼统表述正式说再见。修订版广告法新增了具象条款,同时为监督执行到位,给出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房地产广告迎来最严厉的监管时代,也意味着此前走过整个房地产黄金十年的地产广告走入了后时代,房地产广告正式从违规上升到违法的监管体系。
新广告法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表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未拿预售证不得进行广告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与此同时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也就是说如今盛行的巨大的升值潜力、距离某某地方几分钟车程、买房就是给你孩子创造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等词已经不能用于今后的房地产广告中!以往学区房的楼盘项目基本都是打着为孩子怎么怎么样的考虑,买到就能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等等。这也是学区房唯一的卖点,然而,当新广告法出台之后,这些已经不能适用于学区房作为宣传的方式了,今后的学区房当以何种方式来进行营销宣传呢?
对于新广告法规定的一些限制之后,开发商到底如何应对呢?至少现在还是个未知数,新广告法实施之后或许能从开发商的一些举措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来,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绝非仅仅靠炒作概念就能做到,莫装逼才是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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