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踪:受损住宅房贷 房企先代偿

2015年10月13日 09:37
来源:南方日报
自9月25日开展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严重受损住宅正式协议签约以来,部分业主对正式签约后依然要还房贷问题较为关注。12日天津滨海新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表示,选择收购业主正式签约后,房贷将由房企先行代偿。
房屋受损业主在签订正式协议后,相关资料会转到滨海新区房管部门,对于有贷款的房屋,房管部门会将这部分资料转交给财政部门。
为方便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减少业主负担的利息,目前财政部门与房地产企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由银行提供被收购房产的贷款余额信息,房地产企业先行代偿这部分贷款。待业主验房后,再将代偿资金从应支付业主的住宅收购价款及附加款项中扣除,并将余款支付到业主指定银行账户。
记者12日从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已经启动了针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部分受损小区政府回购用户的电费退费工作。截至10月10日,共受理回购退费业务379户,退费金额约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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